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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上的乐亭城墙

来源:未知 时间:2014-02-12 14:26:24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 乐亭县始建于金天会元年(1123年),另有一说为金大定二十九年(1189年)置县,亦可备参考。随后历经金、元两朝近300年,直至明初,始终没有修筑县城城墙,“这是和金、元统治者都是少数民族有关,这些马背上的民族,平时居无定所,战时善攻而不图守,因而对修城墙不够重视①。”明朝建立后,“大明有天下,因县而成之②”。当时天下初定,百废待兴,“战争刚刚结束,国困民乏,当时还无力修筑砖城,只好就地取材,夯土为城,修了一座土城墙,这就象征性的有了城池,”至于土城创建的具体年代,乐亭先贤史梦兰在清光绪三年(1877年)编纂《乐亭县志》时,就难以考证了④。
  随着风雨侵蚀,土城早已圮坏。明成化元年(1465年),巡抚(一说都御史)阎本檄文晓谕乐亭知县元弘,易土以砖,修筑城墙。规划城墙高二丈,广一丈,周围五百五十三步⑤。直到此时,乐亭县才有了名符其实的城墙。但是,乐亭城墙从元弘(天顺年间在任)开始“甃以砖”,到王弼(成化年间在任)续任,一直未能完工。至成化十八年(1482年),山西进士李瀚外放乐亭知县,李瀚上任伊始,就接手了前任元弘、王弼未完的城墙工程。李瀚在续修城墙的同时,还建立了四门,东曰“寅宾”,南曰“镇海”,西曰“望宸”,北曰“控远”。每门设置二铺,以防守之。就这样,城墙工程前后十余年,终于告竣⑥。值得一提的是,乐亭儒学原在文庙之后,李瀚以学居规模狭隘不足容生徒,遂迁建于今地,规格亦与文庙相称。李瀚在职时,做了许多实事,“洁己爱民,宽严得中。去官后,民为立祠”。李瀚后擢监察御史,历官南京户部尚书,赠太子少保⑦。
  弘治十二年(1499年),时任知县田登又重修了城墙的四门,并建楼设堞,翼以女墙,使城防逐渐完备,具有了简单的防御功能。城墙的规制也有了提高,即城高二丈八尺五寸,厚一丈五尺,环五百九十七丈⑧,而且,这时城外已修建了城池(护城河),深、阔各为二丈⑨。
  此段时间内,明正德中县丞孙鸿(1511—1513年在任),嘉靖中知县相文祥(1556—1559年在任)、侯庶(1559—1564年在任),皆有修葺。
  关于山西泽州举人侯庶,在嘉靖三十八年(1559年)任职乐亭知县期间续修城墙一事,时任给事中的滦州人厉汝进(字子修,嘉靖年间进士),在他的《修城记略》中亦有记载,文中说到:“工起于庚申(即1559年)四月十八日,成于五月之二十五日”,如果地方志记载无误的话,在当时的人力、物力诸多因素与条件下,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,就完成县城城墙的工程,确实有点不可思议。前人的功绩后人不容抹杀,但古人作伪之事也是层出不穷。文中还充满了溢美之词,如:“君之政迹(原文如此)实大且久”,“不需民财,不费多储” ⑩,既然如此,那城墙是怎样修成的?只是手中缺乏史料,此事恐怕无法弄清了。侯庶续修城墙后仅八年,李邦佐来到乐亭后,乐亭的城墙才算是固若金汤了。
  隆庆元年(1567年),北虏入寇,边防报警。乐亭的城墙经过近七十年的风吹雨打,已经颓毁多处,人心惶惶。巡按郝公少泉推荐其部下李邦佐,可胜任此事。李时为献县知县,后调来乐亭就任。李到任后,立即组织百姓修城,在加固了旧城后,又重修了四门和城楼雉堞,护城河也疏浚加深,“募丁壮,制火器,民恃以无恐11”。李邦佐为乐亭办了一件实事,得到乡民的称赞,为此,老百姓还为这位父母官立了一座碑,以示纪念,碑文系由嘉靖壬戌科探花余有丁编撰。余有丁(1526—1584年),字丙仲,号同麓,浙江鄞县人,嘉靖四十一年(1562年)壬戌科申时行榜进士第三名,授翰林编修。碑文今载光绪年间由史梦兰编纂的《永平府志》与《乐亭县志》12。李邦佐后擢为礼科给事中,去世后,百姓亦为其立祠,与李瀚并祀。
  李邦佐组织重修的城墙周长九百九十七丈,基阔二丈二尺,上阔一丈五尺,高二丈八尺五寸,堞一千三百六十,敌台十。原有的四座城门又得到修葺,门上各有楼,俱二层三间;还有四座角楼,俱二层一间。外为四座月城,东、西门俱南向,南、北门俱东向,各悬铁栈13。门内沿城修有马道,东西南北四路相通,既便于出行,也是巡城的官道。当年在月城外还建以护城,环以周垣,十分益于城墙的防守。但在乾隆年间因年久失修,已经废弃了14。
  其后历年又有增修:
  万历十三年(1585年),知县于永清修复了坏裂处二十二丈五尺;万历十六年(1588年),于永清又修复水毁处一百三丈;万历二十年(1592年),知县潘敦复建立了护城门。
  城池围城一周,四门俱深一丈四尺,广三丈五尺。万历十九年(1591年)知县潘敦复挑浚后,池水流通环绕,并各建桥其上。东门外桥曰“布德桥”,西门外桥曰“悦泽桥”,南门外桥曰“阜民桥”,北门外桥曰“迎恩桥”。在浚池的同时,还在池外修筑了大堤,两岸栽满了杨柳。万历二十一年(1593年),为排泄城中聚潦,又修建了两座水关,一自镇海门西出,一自控远门东出,水关均以块石砌成,阑干也修建得坚固耐用15。
  清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,时任知县金星瑞又有重修,修复水冲处七十九丈,月城一座。乾隆十六年(1751年)知县陈金骏,疏浚了水关二道,仍由故道排出。咸丰十年(1860年),恒制军下令知县任信成率绅民捐筑护城河。民国2年(1913年),县知事孙奂论疏浚镇海门西出之沟,其时东出之沟已淤为平地了。民国25年(1936年),县长关广誉修筑了护城土围,环城一周。民国31年(1942年),县知事张树森又重设了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门,及周围碉堡,并筑了炮台六处16。
  关于历代县官在任期间,是否有修缮城墙的职责,明代以前的记载恐难以寻找,明代的史料目前没有找到,但清朝是有明确规定的。著名社会学家、法学家瞿同祖先生在他的《清代地方政府》一书中就说到了此事,州县官有责任确保城墙和官有建筑修缮良好,若有坍塌,也要追究州县官的责任,雍正年间颁布的《钦定吏部则例》中规定,如果城墙毁损不大,其处罚为夺常俸六个月;如果城墙坍塌,处罚为夺常俸六个月或者降一级17。由此看来,修缮城墙也是考察地方官政绩的一项内容,对其以后推荐加级或升迁起着很大的作用。
  乐亭城墙,虽几次维修,惟历年久远,仍需维修。乾隆年间知县陈金骏上书,因“屡被水冲,圮坏殊甚,现在详请修葺”18,但未获批准。随后城墙即日就倾圮倒塌,至光绪年间已破烂不堪。乐亭先贤史梦兰在志书中有着详细的记载:“迄今南北东三面砖石罕有存者,而土峰错峙望之参差如锯齿。惟西面旧墙犹存十之一二,仅有败堞十余,然亦不可保矣!19”到了民国年间,已“倾圮殆尽”了20。“到解放初期,仅存和东门相连的一段不长的城墙。到了20世纪80年代,作为城墙东南角的原魁星阁的基座,也因修建道路而彻底拆除”21。至此,乐亭的城墙才算是退出了历史舞台。
  在此应该补充的是乾隆年间知县陈金骏“详请修葺未准”后,咸丰十年(1860年)又在城墙附近有过一次掘壕筑围之事。起因是咸丰九年(1859年)夏,第二次大沽口战后,曾有失散洋船,驶到乐亭沿海,先至臭水沟,停泊几日后,又到清河口,曾有洋人上岸索食不果,遂仓惶离去。此事逐级上报后,引起朝廷重视。乐亭贡生李润霖在其《壕工记略》中记有此事,李还记载了次年(1860年)春正月,僧格林沁会同恒制军及清河、通永二观察,为海防事宜,视察沿海州县,布置团防。谕令乐亭县城外掘壕,令急如火。二月朔,下令知县任信成,动员绅富商民出资出力,不数日捐款甚巨,遂择日开工。每日纠集数百人,或千余人不等。各备工具,“自东关增福庙东起工,牌示:口宽三丈,底宽一丈,深一丈。土积壕里筑墙,高五尺,底厚八尺,顶宽一尺。沿排垛口,迄北由北关外,掘至西城下,去城根三、四、五、七丈不等,……。惟我乐城西北两面,原滦河故道,城在沙滩中,南东两面亦沙土参半,……。是年六、七月雨集,所筑墙即淋塌数处,历冬及辛酉(1861年)春风起沙旋填淤过半,间有穿墙而过者矣22。”据记载,这项工程,历时“两月而工告竣”,今天看来,既劳民伤财,又派不上用场,如此草草而成,有点像当今的某些“豆腐渣”工程。
  在冷兵器时代,城墙是阻挡外敌入侵的重要屏障。历代的封建统治者都把“高筑墙,广积粮”作为巩固政权的基础工作。当时,不仅都城有着坚固的城墙和完善的防御措施,各州、府、县及边防关隘也都建有或大或小的城池。现乐亭县附近的几个老县,如滦县、迁安、丰润、玉田、遵化等,明清时期都曾有过完备的城防设施。民国之后,随着现代兵器的使用,城墙的功能逐渐丧失。这些古城后多毁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,解放后仅剩断壁残垣。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,为拓宽道路,改善交通条件,又把古城门和城墙全部拆除,有的在原城墙基础上修建了环城路,可以说城墙的痕迹已全部消失。
  乐亭城墙从建成到消亡,共经历了500多年时间。至今县城仅保留了几处与古代城门或城墙名称相关的地名,如“吊桥”“北关”“东关”“东马道”等,亦可供后人追思过去的城墙,凭吊昔日的景象。
  注释:
  13桑榆:《重修乐亭城墙碑》,载徐兴信等主编:《读乐亭》,中国物资出版社,2004年8月,第41页。
  2(明)余有丁:《重修乐亭县城碑记》,载董耀会主编:《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》第13册,中国审计出版社,2001年5月,第1235页。
  412阚方正主编:《明清乐亭县志》,河北人民出版社,2008年4月,第381页。
  59《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》第1册,第19页。旧制一步约等于五尺,此“周围五百五十三步”,疑有误。
  68《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》第3册,第22-23页。此“五百九十七丈”,疑有误。
  711《明清乐亭县志》,第427页。
  10(明)厉汝进:《修城记略》,载《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》第13册,第1236页。
  1315《明清乐亭县志》,第35页。
  1418《明清乐亭县志》,第160页。
  1620《乐亭县志稿译编》,乐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,1997年5月,第149页。
  17《钦定吏部则例》(卷四十七);《六部处分则例》(卷五十二);转引自瞿同祖著:《清代地方政府》(修订译本),法律出版社,2011年4月,第246页。
  19《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》第13册,第1234页。
  21桑榆:《重修乐亭城墙碑》,载《读乐亭》,第42页。
  22(清)李润霖:《壕工记略》,载《秦皇岛历代志书校注》第13册,第1234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