毁家纾难为革命 鞠躬尽瘁为人民——记滦南县原
来源:未知 时间:2014-02-12 14:28:08
李宝田(1902.9—1974.4),又名李圻,滦南县姚王庄镇李营村人。1902年9月20日出生于一个地主商业业主家庭。父亲李纪青,母亲朱氏,李宝田是他们的独生儿子。
1915年至1923年,李宝田在胡各庄高等小学读书。1924年小学毕业后,父亲让他回家管理家业,以便日后子继父业。李宝田成年后与李氏结婚,婚后生五男三女。
李宝田从小就有正义感,他看到自家有吃有穿有钱花,过着富裕的生活,而穷苦的乡亲却吃不饱,穿不暖,认为这种社会现象极不合理,应该彻底解决。于是,每当遇到灾荒,他就建议父亲拿出部分粮食接济贫困的乡亲,帮他们度过灾荒,因此深受乡亲们的拥戴。
1930年始,他先后任李营村副村长、村长,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乡亲们办事。后受乡亲们的推举任胡各庄保卫团团总。1937年7月7日“卢沟桥事变”后,全国抗日战争爆发。已过而立之年的李宝田,面对日本侵略者霸占祖国的大好河山,中国人民失去了一切权利和自由的现实,忧国忧民,要求抗日的思想非常强烈。他看到中国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真心抗日的举动,从心里佩服和拥护。
1938年7月,冀东抗日大暴动爆发,在李宝田的家乡也迅速掀起抗日的高潮。他对中国共产党提出的“有人出人,有钱出钱,有枪出枪,全力抗战”的口号非常拥护,便积极投入抗日的洪流。为支持冀东抗日大暴动,李宝田搞到70余支长短枪交给了冀东抗日联军路南抗日联军副司令陈宇寰。为此,抗日暴动失利后,日伪军到处搜捕李宝田。为躲避日本侵略军的搜捕,全家10口人迁移到唐山居住。
1941年,李宝田接受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号召,全家由唐山迁回原籍,并主动与李振环、刘守仁等抗日军政人员联系,积极参加抗日活动,同生死,共患难,成为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在敌占区的重要关系人。他经常为抗日干部和革命队伍提供吃住条件、交通工具,赠送慰问品等。在日本侵略军制造的白色恐怖下,他千方百计地掩护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和抗日队伍的伤员,如李运昌、肖全夫、马钧、张振宇、丁振军等抗日军政领导干部以及不计其数的抗日游击队的干部战士,都在他家安全隐蔽过,为革命保存了有生力量。为此,他家专门秘密挖一个大地窖,便于隐蔽抗日队伍的伤病员和武器弹药,他家成了抗日联络站之一。当时,李宝田被称为“八路军的东家”“抗日的堡垒户”。
1942年,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李宝田协助八路军作地下工作,利用他的社会身份,联系伪军警人员为八路军提供枪支弹药和军事情报。在他担任胡各庄保卫团团总期间,日本侵略者强迫万余名民工去北宁路北去挖战壕(俗称挖沟)。李宝田事先与民工定计,途中他鸣枪制造混乱,民工听到枪声就往回跑。结果,使万余名民工安全回到家乡,破坏了敌人的战略部署。
1943年,李宝田主动为自家雇工增加工资,激发全地区雇工罢工增资运动掀起高潮。当毛泽东主席号召抗日根据地的军民要“自己动手,丰衣足食”时,李宝田积极响应,把全家包括菜地在内的270亩地,一次就拿出210亩地(其中有10亩菜园),还有4套牲口车辆和7名雇工交给冀东第十三军分区,支援抗日根据地和地方部队的经济建设。自家只留下60亩地耕种,维持生活。从此,李宝田经常与抗日部队一起活动并多次参加战斗。当时被军分区聘为“咨议员”,人称“开明士绅”。
李宝田的所作所为,引起了日本侵略者及其走狗的不满,便千方百计地抓捕他。1944年下半年的一天,新寨、胡各庄等地的日伪军包围了李宝田的家乡李营村,指名点姓要找李宝田“算账”。李宝田在抗日部队掩护下事先转移,日伪军扑了空。敌人没有抓到李宝田,便气急败坏地将李家洗劫一空,不能带走的东西就全部捣毁。为了防止日伪军的再次抓捕,李宝田一家在抗日政府的安排下,不定期的在石桥、板桥、土桥一代的群众家中隐蔽居住。期间,胡各庄的日伪军曾将李宝田的长女李秀林抓到据点做人质,后托人保释才被放出来。后来,由于叛徒的告密,李宝田的三子李性善也被日伪军抓进据点,严刑拷问李宝田的下落。李性善坚贞不屈,被打断了右臂也没有暴露父亲的下落。敌人问不出任何结果,最后不得已释放了李性善。秋后的一天,李宝田到新寨为抗日队伍购买军需物资,并借机侦查了解新寨日伪军的火力部署情况,不料遭敌人抓捕。日伪军将李宝田的双手双脚捆绑起来,吊在房梁上严刑拷打,逼问抗日部队的军事机密。李宝田一口咬定自己是来走亲戚的,没有泄露半点机密。后经新寨的熟人保释,李宝田才被释放了,转移到外地养伤半年多。
1945年日本投降后,冀热辽人民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,李宝田被选为出席会议的代表。但因妻子有病,经行署主任张明远批准,未去参加会议。
1946年底,国民党军队进攻路南解放区,李宝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坚壁军衣、布匹、枪支、弹药等大批军用物资。
1947年,家乡进行土地改革,李宝田积极拥护,主动将剩余的60亩土地和全部房屋财产交给了农民,受到了党和政府的赞扬,农民的好评,为此,被定为开明地主。按着党的政策,他家分得土地45.5亩、房屋6间、碾棚1间、猪圈1个、牲畜半头、铁瓦车半辆。
1948年,在乐亭县新寨镇与人合伙经营小型棉籽油坊。乐亭县县长高纯一委任李宝田为新寨镇商会会长。
1949年,滦南县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,李宝田被邀请为代表并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。会议选举他为滦南县各界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。
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,李宝田与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密切合作,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,毁家纾难,做出了巨大贡献。他不仅自己献身革命,还在革命的紧要关头,先后送五个子女参加革命:1943年,动员次子李聪善(后改名李清一)参革命队伍,并加入中国共产党,新中国建立后转业到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局工作;1944年动员长子李至善参加革命队伍,1946年在锦州执行任务时光荣牺牲;1946年动员长女李秀林参加革命队伍,建国后转业到河南省许昌市土产门市部工作;1947年动员三子李性善参加革命队伍,后转业到山西省忻县地区卫生防疫站工作;1950年,动员次女李秀兰参军,后转业到沈阳市立第二医院工作。他们都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。
1950年,李宝田全家被次子李清一接到沈阳居住。1951年由沈阳返回原籍,此后长期担任县级领导干部。
1950年李宝田由沈阳回家后,任滦南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驻会委员。同年12月,滦南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李宝田为滦南县政府副县长。1954年7月,撤销滦南县建置,并入滦县,李宝田任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,同时被选为河北省第一届人民特别大会代表、河北省政协委员。1958年,调整行政区划,李宝田改任乐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1963年1月,恢复滦南县建置,李宝田任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1954—1966年任河北省一、二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省政协委员。
李宝田在担任领导干部期间,时刻关心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,对工作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率先垂范。他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,与普通老百姓打成一片,不耻下问,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。新中国建立初期,他担任滦南县副县长期间,负责全县的水利工作。在县政府决定重修北河东庄大桥时,他首先深入到当地的农民中间去,了解北河大桥的修建历史和历史上北河的水患情况。为了重建一座既方便防洪排涝,又方便交通的新大桥,他虚心征求群众意见,并将群众呼声及时反馈给工程设计人员。修桥工程开工后,他经常早出晚归深入施工现场,监督检查每一道工序,确保工程质量。这件事已经过去60多年了,许多了解当时情况的老年人,至今提起李县长的工作精神和优良作风仍赞不绝口。
1966年5月7日,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,以李宝田犯有“严重错误”将其开除公职。在受错误处理期间,李宝田始终坚信中国共产党的英明伟大,坚信对他的问题一定会做出正确的结论。期间,他虽年事已高,但壮心不已,时刻关心家乡的经济建设。当他得知要修建王土大桥时,还把他的建议写成文字让儿子李全善送到县水利局。
1974年4月28日,李宝田逝世,享年72岁。
1983年8月5日,中共滦南县委为李宝田平反昭雪,恢复名誉;并为受到株连的子女落实政策。
李宝田为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奋斗了几十年,不顾个人安危,不计荣辱得失;为了家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工作,鞠躬尽瘁,是爱国民主人士的典范。